今年2月4日,2018年的中央一號文件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》發布,這是改革開放以來第20個、新世紀以來第15個指導“三農”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, 彰顯黨和國家對涉農問題的高度重視和堅定決心。重視是因三農問題是“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”;決心是因“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鄉村最為突出”,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整體社會經濟發展的進程。
近年來,伴隨“美麗鄉村”、“特色小鎮”、“田園綜合體”等涉農新概念新運動的推行,鄉建成為各類性質的主體競相介入的熱點領域,鄉建項目從雨后春筍到遍地開花,方興未艾。極其相似的是,上世紀二三十年代,中華大地上也曾掀起過一場規模浩大、歷時持久、范圍廣泛的鄉建運動,涌現出的仁人志士、鄉建團體、試驗鄉村不計其數,聲勢與場面頗與今天相似。歷經近百年,雖然鄉村已今非昔比,但幾千年農業文明的本質存續與基因積淀今猶存在,比照晏陽初、梁漱溟、盧作孚、費孝通等諸位先生的鄉建理論與實踐,仍能從中汲取適用于或可借鑒于當今鄉建的智慧光芒與方法舉措。而且溯源這條文脈,也益于我們當今鄉建研究者、工作者對鄉村問題更深層次的思考,從而實現標本兼治的鄉村建設。
費孝通先生在《黎民不饑不寒的小康水準》一文中說,中國從來不是一個純粹的農業國家,一直有其發達的工業體系,但與西方國家工業都集中在都市里不同,中國傳統的工業分散在無數的鄉村,是鄉土工業。費先生此處所說的工業,其實是與“農業”相對比的“非農產業”,所以不妨且以當今流行的詞匯“產業”替代。鄉土產業產生和發展的邏輯,主要有兩個方面。其一是直接取自土地的收益無法滿足農戶不饑不寒的生活生存需要(費先生以在江村調研獲得的數據換算,證明了該缺口的普遍存在),鄉土產業為農戶提供了經濟的補充和生活的自給;其二是靈活就業的需要:因農作活動的季候性特征,在為時很短的“農忙”中需要為數眾多的勞力;而這些勞力在農閑時(約有三分之二的時間)卻排不上用場——形成周期性失業,可謂“養工一年,用在農忙” 。這些富余勞力在今天可能跟隨農民工大潮,參與到都市的生產建設,農忙時才回到鄉村;而在海禁未開、鄉土產業遭受沖擊之前,他們未曾離開過土地,只是農閑時投身于鄉土產業的生產。鄉土產業在勞力利用上和農業的互相配合,維持了農工混合的經濟。
著名鄉建專家、綠十字創始人孫君先生,結合他多年鄉建實踐,說:“鄉村問題千頭萬緒,問題的源頭是能讓年輕人回來?!倍屇贻p人返鄉有兩個問題為前提:其一是鄉村能否為其提供相較進城務工類似或更好的生活水準,其二是鄉村能否為其提供農閑時的時間消費方式。這與費先生所提出的鄉土產業問題,本質是相同的。費先生對鄉村產業樣貌的構想是:發展那些農戶不必放棄農業即可參加的產業、地點分散在鄉村里、所有權屬于參與的農民(合作性質的)、原料主要由農民自己可以供給、收益能最廣地分配給農民。這不正是今天我們開發特色小鎮,配置核心產業的發展樣式嗎?不也正是對中央1號文件提出的“大力開發農業多種功能,延長產業鏈、提升價值鏈、完善利益鏈”,“讓農民合理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”的呼應嗎?
還需要強調的是,“鄉村”是發展鄉村產業不可忽略的特色。這種特色并非一定呈現出手工的、原始的、技術落后的生產方式(落后產能城市不要,鄉村也不要。中央1號文件中也明確提出要“淘汰落后產能”),而必須是能夠體現鄉土文化特色、精神面貌與生活樣式的。諸如中外馳名的太湖的輯里絲、龍井的茶、景德的瓷器、高陽的布等鄉土產品,都是與此及中央1號文件所提倡的“打造一村一品、一縣一業發展新格局”、“構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體系”相吻合的。
(本文首發于中國文化報文化財富周刊)